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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赖账 听说要上“黑名单” 老赖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8/05/15|来源:贵州都市报数字报|专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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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谭晖接待当事人。

 

    本报记者孟剑飞  摄影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贵阳一女士李某,好心借钱给朋友。没想到,到了还款时间,朋友却怎么也不还。

 

李某将朋友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朋友同意还钱。但没想到,朋友却再次变卦。李某只好向南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得知自己被列入被执行人“黑名单”,且房子将被拍卖,“老赖”主动现身还款。

 

好心借钱,遇对方赖账

 

李某与陈某是多年的朋友。2016年6月,陈某公司急需用钱,向李某借钱。碍于情面,李某答应并通过银行转账,将340万元打进了朋友账户。双方约定,无利息,一个月后还款。

 

结果,一年多过去了还没还。李某多次催要,对方却是各种推诿。李某无奈,只好将朋友告上法院。

 

2017年1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陈某偿还李某贷款本金340万,利息81.6万。分两次还清,2018年1月,支付140万,剩余200万及利息于2018年2月前付清。

 

列入“黑名单”,老赖主动还款

 

李某多次找陈某协商,陈某却拒绝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向南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陈某却置之不理,避而不见。

 

法院依法查询陈某名下财产,其银行账户上刚转入了199万余元。于是,法院立即依法冻结了陈某的银行存款。陈某立即“现身”还款199万余元,并表示余款将如期归还。可到了还款时间,陈某再次失信。2018年2月,法院依法将陈某名下房产查封,陈某再次“现身”,主动卖掉房屋,还款165万余元。余50多万元,陈某又没了踪影。

 

近日,法院决定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其高消费,同时依法将其名下房产查封,并准备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陈某很快现身,请求法院暂停拍卖,并立即筹集50余万元还清了这笔款项。

 

法官说法

 

6种情形纳入“黑名单”

 

南明区法院执行法官谭晖介绍,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是:(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纳入“黑名单”者消费受限

 

“一旦被纳入被执行人黑名单,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谭晖介绍,不仅会限制贷款、冻结银行和证券账户、不准出入境,而且乘坐交通工具购票、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房屋、购车、旅游度假、租赁公寓、购买保险理财等消费行为也会受到限制,甚至还有可能面临司法拘留。

 

2016年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增加一档刑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种情形可离开黑名单

 

当失信被执行人符合3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