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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打出基层扫黑除恶“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8/05/02|来源:开阳县纪委监委|专栏: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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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开阳县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力量,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形成以强大合力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态势。

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相结合

县纪委、县监察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强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严肃查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中明确的三类重点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确原则目标与形成联动机制相结合

开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统筹推进、职责定位、沟通协作、深入实际、倒查追责、问题导向6项原则,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与县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优先处置,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四种形态”和铁腕反腐相结合

坚持挺纪在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开展工作,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扩线深挖,坚决揪出背后“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专项监察、访村入寨及民生监督与专项巡察相结合

开阳县以“护民生、促脱贫”为抓手,把惩治“蝇贪”、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专项巡察结合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伸长监督触角,通过专项监察、“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等有效手段,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村霸”、“寨霸”、家族宗族恶势力问题和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的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将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作为专项巡察的重点,结合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惩治“保护伞”与防止“灯下黑”相结合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决不护短遮丑。对监督责任缺失,该问责而不问责,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的,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