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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用改革破解派驻监督难 机构数量做“减法” 监督范围做“加法”

发布时间:2018/06/28|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专栏:政务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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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组组建成立后,我们第一时间到各派驻单位熟悉情况,介绍派驻改革后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受理范围,对派驻单位工作作风开展专项检查……”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成立以来的履职情况时,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原来纪检组组长担任部门党组成员,既是‘监督员’,又是‘裁判员’,拉不下脸监督。有的纪检组多年不办案,对单位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了不捉老鼠的‘病猫’。”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对此,省纪委监委对症下药,全面推行市县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纪检监察组组长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等,专门履行监督职责。同时,通过新设、调整、合并等方式重新设置市(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并将市级党政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全部列入监督范围。

机构数量做“减法”,监督范围却在做“加法”。改革后,贵州省9个市(州)派驻机构从全覆盖前的385个减至127个,机构减少67%;监督市(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范围从全覆盖前的404家扩至761家,增长88.4%。

监督范围大了,对派驻机构履职的要求也高了。贵州省纪委监委从优化队伍职级结构入手,明确派驻机构的领导职数配备要求,构建良好的干部队伍发展梯次,配强派驻机构工作力量。目前,全省9个市(州)派驻机构行政编制总数从全覆盖前的723名增至846名;处级领导职数从全覆盖前的458名减至254名,占行政编制的总数由全覆盖前的63%减至30%,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官多兵少”、力量薄弱的问题。

此外,该省还持续探索执纪审查协作模式,通过“以练促干”“以干促提”等方式,从派驻机构选拔抽调优秀干部,参与纪委监委专案组案件查办,通过实战提升队伍能力。同时,各级纪委监委通过“一对一”专题听取派驻机构履职情况汇报,定期约谈工作推进滞后的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零办案”的纪检监察组采取亮红牌等警告方式,督促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今年1至5月,全省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立案660件,党纪政务处分541人。